郴州市湖南师大附属五雅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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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动态

优秀教研组评比及教科研奖励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7

优秀教研组评比及教科研奖励暂行办法

报审稿

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发挥教研组在校本教研中的积极主导作用,调动教研组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创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增强集体凝聚力,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科研水平,更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优秀教研组评比办法:对教研组的评比考核分三部分进行
  1.教研组长工作情况;2.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情况;3.教科研成果。
  (一)教研组长工作情况
  1.根据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并上交教研组工作计划总结、教研组活动记录等,赋分各5分。
  2.组织全组教师学习教研理论,做好《读书笔记》;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并完成“四课活动”,各赋分5分。
  3.积极配合学校并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包括每周教研例会、听评课、集体备课、学科竞赛等),以教科室实际考核统计数据和《教研组活动记录》为依据)。赋分10分。
  4、积极参加教学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赋分5分。
  (二)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情况
  1.教师积极参加并完成学校和本组安排的公开课、听课、评课、讲座、集体备课、教师技能考核竞赛等活动,赋分10分。以教科室统计数据以及教师本人提供有效活动材料为依据。
  2.本组所有教师需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教研例会,赋分10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统计,教师因公、病、事假缺席除外。
  3. 教师严格履行职责和道德规范,遵守课堂教学常规,如有受违纪处分的,该教研组不得评为优秀教研组。(以学校记录为依据)
  (三)教科研成果(4、5两项为附加分)
  1. 教科研论文、教学课件制作类
  获得省、市、县、校级奖励,每人次奖励该组5、3、2、1分。(奖励同一项的最高奖,不重复设奖,下同)
  2. 教研课题、研究性学习、科技“三小”等教科研成果类
  获得省、市、县、校级奖励,每人次奖励该组5、3、2、1分。
  3. 学生学科竞赛类(文化课、艺术、体育等)
  获得省、市、县奖励,每人次奖励该组5、3、1分。
  4. 教坛新星、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比类
  获得省、市、县、校级奖励,每人次奖励该组10、7、4、1分。
  5. 公开课类(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等)
  获得省、市、县、校级奖励,每人次奖励该组10、7、4、1分。
  (四)优秀教研组每学期评比一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记入学校档案,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奖励标准及教研活动经费发放
  “优秀教研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教师个人的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长室颁布的相关文件执行。教科研活动经费发放按人均计算办法,实际参加并完成教科研工作量化考评结果发放